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损失,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学校内和学校所在地的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大风、暴雨、雷击、雪灾、洪水等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
(二)制定依据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蚌埠工商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
(三)工作原则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统一领导,分工合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在上级部门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分级负责,全方位开展工作。
3.积极预防,科学应对原则。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发挥平时应急演练和预备队伍的作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后勤保障部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部门、教学系部分管领导。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后勤保障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立信息联络组、应急处置组、医疗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二)主要职责
1.做好信息联络工作
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通过校园网、公众号、电话、广播通知等途径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职工;随时与上级保持联系,在接到大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负责突发事件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采集,撰写报告,整理取证材料,作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提供各种资料。
2.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快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混乱局面,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如遇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立即与学生工作部和教务处联系停课,组织学生就地待命,禁止随意走动。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密切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配合学工部门进行心理咨询和必要的心理疏导,协助做好稳定工作。
3.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立即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到校医院或市医院救治。如遇严重传染性疾病,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通知疾病防治中心来校救治。配合市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做好灾后防疫工作,坚持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协同财务处、采购部门做好资金、车辆、场地和救灾物资保障工作。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三、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排水、供电设施、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做好应对自然灾害事故发生时自护自救知识宣传和紧急疏散演练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对暴雨、雷电、台风、地震等恶劣天气,及时提供信息预警,必要时停止教学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做好防护工作。
四、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处置
(一)大风、暴雨
1.发生险情的区域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大致人员财产损失情况。
2.若建筑物在大风中发生倾斜、开裂,疏散引导组立即组织楼内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区域,同时事发区域向主管部门汇报,指定专业人员或通知后勤保障组切断建筑电源;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注意建筑物及周边状况,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3.若发现有水进公寓,防灾救险突击队要用沙袋等物品堵住进水,必要时开启抽水设备,组织受淹寝室学生将物品转移到安全位置。
4.若发现天花板渗水,须由专业人员或通知后勤保障组马上切断该寝室的照明、楼顶扇电源。
5.若发现架空电线被挂断,须马上通知动力中心处理,并在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6.禁止进行户外登高作业和楼顶作业。
(二)雷击
1.当发现雷击或得到雷击报告时,应当马上通知宿管中心和应急处置组。
2.若发生电气跳闸,在没有检查确认能够送电之前,严禁合闸。
3.在雷击过程中若伴随着暴雨情况,可参照“大风、暴雨”相关预案应急处理。
(三)雪灾
1.信息联络组要及时通知师生信息以及注意事项,准备扫雪工具。
2.对一些特殊的建筑物,安排专人观察因积雪而造成对房顶的破坏。一旦发现险情隐患,马上报告宿舍管理中心和应急处置组,疏散引导组要组织对区域内的学生进行疏散。
3.采取门厅防滑措施(如设置防滑垫、及时拖干积水等)、设置防滑提示。
4.组织开展管理区域内清扫积雪等工作。
(四)地震
1.发生地震,通讯联络组须立即通过有效途径通知师生,疏散引导组组织师生撤离公寓,疏散到相对空旷的区域的疏散地域。
2.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后勤保障组要及时关闭、切断电、热、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信息联络组第一时间报告有无人员受伤、被困,有无建筑物损毁等信息,若发现有人受伤,立即予以应急救助处理,并拨打120急救。
4.发生建筑倒塌或部分倒塌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防灾救险突击队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帮助伤病员迅速脱离危险环境。
5.医疗救护组要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医疗服务。
6.听从上级部门工作安排,投入后续抗震工作。
(五)其它自然灾害视情况予以及时灵活处置。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值班室设在校园监控中心。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在预案启动阶段,为有效监控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进展,各相关单位应做到常规调查每日一报、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为保证联络畅通,各相关工作小组负责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
(三)各单位应按照应急处置组的要求,支持、配合调查、隔离和其它相关工作。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自然灾害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或在自然灾害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分。
(四)为维护学校稳定,尊重师生知情权,应急处置组和信息联络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全校师生通报自然灾害事件发展状况、工作要求及工作进程。
七、责任追究
对于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相关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