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方便广大师生员工和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社会公众)获取学校的相关信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特编制《蚌埠工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师生、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照该指南获取相关信息。

一、公开的原则和程序

学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学校信息公开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利的原则。

学校公开信息有两种程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学校主动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指符合要求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申请人按程序向学校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各职能部门网站是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此外,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微信公众号、学生手册、校园广播、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学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学校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学校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7100号行远楼5学校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校历规定的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传真):0552—2567996

邮政编码:233010

(三)公开程序

学校提出申请的,需填写《蚌埠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校办公室网页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到达蚌埠工商学院办公室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

(四)申请处理

1.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内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做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如对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有异议,可向学校信息公开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0552—2567985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7100号行远楼5505

邮编:233010


附件:蚌埠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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