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提醒事项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蚌埠工商学院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7100号行远楼5楼
办公时间:校历规定的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传真):0552—2567996
邮政编码:233010
三、公开程序
向学校提出申请的,需填写《蚌埠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校办公室网页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到达蚌埠工商学院办公室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
四、申请处理
1.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内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做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