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院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完成2016—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相关工作。
一、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我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等文件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据有关要求,按照相应的工作程序,规范公开信息内容,避免无关信息、非工作性信息的公开,对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属性的确定严格把关,属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
(二)丰富公开方式,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抓好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宣传建设工作。在第一时间做到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党建及行政等学院信息与相关重要事项通过网络、校报、广播台、宣传橱窗、微信公共号等多种媒介进行公布、告知。
(三)充实专栏内容,发挥学校网站信息公开的功能
在原有网站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改版学院网站,逐步完善学院网站主页有关“信息公开”内容专栏。对照安徽省教育厅信息公开指南、规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学院对校园网信息内容条目逐条进行了梳理、分析,在此基础上作出了优化和补充。进一步方便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院最新的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院按照相关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互联网,通过学院校园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有400多条;二是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工作会议、班会,公开学院信息并以纸质文件、通知、校内广播、公告栏、会议纪要或简报等形式面向院内外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相关信息条目。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
2.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招聘、职称评审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明确了我院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学院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不定期调查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和建议,通过信息反馈,评议结果为满意。
五、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近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针对存在的不足,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院各系、职能部门的作用,促进各单位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
以涉及我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院各系、部门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管理,促进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网站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的窗口作用。
(三)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做好“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
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畅通各种监督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
2017年10月16日